我市依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日期:12-06
□记者 姬卉春
本报讯 近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的“用法治力量全面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湖河、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开展“一治三转”百日攻坚行动,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做好入黄支流水质改善、工业废水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项依法推动整改,四道沙河入黄口断面水质在2021年返劣后经过系统施治明显好转,主要污染物浓度得到大幅降低。同时,全面开展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城市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推动工业企业依法开展水污染治理,先后完成20多家企业的废水综合处理项目,成为全国稀土行业废水治理的典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作为全国首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试点城市,我市紧紧抓住“依法推动、监测联动、专家帮扶、行业带动”四大抓手,采取“执法检查、监督性监测”等7项举措,促进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整体工作由被动治理向主动保护转变,并大力推动沿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
近三年,我市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56件,在自治区首创“生态环境+公安”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将123家环保水平高、环保意识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同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宽普法渠道,推动全民共治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