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广大市民应牢记“十不准”,从点滴做起让火源远离森林和草原: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进入草原。
2.不要在林区、草原吸烟,不要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林区、草原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要让未成年人、特殊人群在林区、草原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区、草原狩猎,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
包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