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获悉,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推广“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措施。 患者在医疗机构门诊首次就诊后,因检验、检查当天未能完成或未能获取检验检查报告,需要在三日内(含首诊当天)返回同一院区、同一科室进行复诊的,可凭首诊挂号信息(凭证)免缴门诊诊察费(挂号费)。
根据实施方案,患者复诊时,可持首诊凭证通过医疗机构设立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导医台或挂号窗口现场办理审核登记。完成登记后,即可前往对应科室,由接诊医师基于首诊信息提供延续性诊疗服务,无需再次缴纳挂号费。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不适用“一次挂号管三天”的情形,包括:患者首次诊疗流程已完结,后续为连续治疗需重新挂号;患者在急诊、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MDT)、便民门诊、特需门诊、跨科室/跨专业/跨病种就诊的需重新挂号;产科检查、康复阶段性治疗、 口腔序列治疗、护理专科治疗(如换药、注射、输液等)等需定期复诊的;患者主动要求由上一级别医师复诊的。
另据了解,自2024年5月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试行“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举措以来,该政策已在全市3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累计服务患者达62万人次。
文/草原云·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王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