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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北方新报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 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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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行走北疆看中国·北疆百城文化探源传播工程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内资合〔2025〕(资产)字第0040号),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124721339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万铭总部基地6号楼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674845012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九二大厦B座7楼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基准日:2025年3月21日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利息费用债权合计担保方式保证人名称抵押人名称1内蒙古汇丰粮食物流有限公司19,956,195.5617,766,683.8272,150.0037,795,029.38抵押+保证任建强、杜丽内蒙古汇丰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备注: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费用(按原债权合同约定计算)仍属于受让债权范围,债务人及担保人应一并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