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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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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实施 这些问题看过来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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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9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针对群众关心的电动车分类、上牌、驾驶要求等问题,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给出了解答。

  ●已购置的电动车能否继续骑行?

  能。车辆类型为电动自行车的,只需要完成登记,并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就能上路骑行。如果被认定为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完成登记领取过渡期通行号牌后才可以上路骑行。需要提醒大家,过渡期通行号牌,过渡期为5年,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车辆分类与判定标准

  电动车分三种类型,即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电助力功能,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按照车辆生产依据的标准不同,两轮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新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于9月1日生效,最高设计时速小于等于25公里每小时,电动机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使用铅酸电池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63千克,其他类型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电驱动的车型可以不具备脚踏骑行装置。

  ●电动车该在哪条道路上骑?

  电动自行车: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通行。轻便摩托车和速度不符合要求的普通摩托车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有最低限度要求的道路以及禁摩道路。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领取号牌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需要提交4项内容,一是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是购车凭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三是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四是现场校验。《条例》施行后购买的新车办理登记必须提交以上材料。《条例》施行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票合格证明可能丢失或损毁,为切实方便群众,也会制定容缺办理机制,要求所有人出具个人承诺书。

  文/草原云·北方新报记者  艾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