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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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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北方新报

古代“伏日”的习俗

日期: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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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文化看点       上一篇    下一篇

  伏天炎热之时,让人想起诗圣杜甫的“古庙杉松巢水鹤,岁时伏腊走村翁”。诗中的“伏腊”指一年中两次重要的祭祀“伏祭”和“腊祭”。按杜甫的说法,不管是高居庙堂的帝王,还是身处底层的村翁,都极重视两次祭祀活动。

  追溯“伏祭”源头,不难发现是春秋时期秦德公开创了“伏祭”和“伏天”。《汉书·郊祀志上》云:“作陈宝祠后七十一年,秦德公立,卜居雍。子孙饮马于河,遂都雍。雍之诸祠自此兴。”正是得益于秦德公的这番操作,才使独特的“伏日”文化由此衍生。

  秦德公用300头牛羊“伏祭”,这些祭品如何处理?史无记载,不得而知。到了汉代,朝廷在这天向大臣“赐肉”。《汉书》中关于东方朔的记载曰:“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原来,奉诏分肉的官员迟迟不来,东方朔等不及了,就拔出剑来,自己上前割了一块肉,对大家说:“三伏天肉容易坏,大家快割了拿回去吧!”自己捧着肉回家去了。第二天,汉武帝问东方朔:“昨天赐肉,你为什么不等诏书下来,就擅自割肉回家,这是为什么?”东方朔脱下帽子谢罪,汉武帝说:“先生起来,自己说说自己的罪过吧!”东方朔拜了拜,站起来,说:“东方朔啊,东方朔啊!受赐不受诏,你为何如此无礼?拔剑去割肉,你为何如此鲁莽?只想割一块,你为何如此廉俭?回家献妻儿,你为何如此仁爱?”汉武帝听了笑起来,说:“我要你批评自己,却表扬起自己来了!”又赏给他一石酒,一百斤肉,让他回家给妻子。

  每个“伏日”,宋代诗人梅尧臣对东方朔的举动还羡慕不已:“伏日每苦热,古来亡事侵。尝闻东方朔,割肉趋庭阴。百职当早罢,将畏赫日临。我无归遗人,怀念空沾襟。”

  当然,汉代官员“伏日”享受的福利远不止这些,还可休假和免费参加宴席。《四库全书》引东汉著名学者卫宏《汉旧仪》说:“汉魏伏日有酒食之会。”

  唐宋时期的“伏日”,朝廷发放给官员的福利增加了冰块,这一惯例延至清朝。唐代诗人韦应物还专门作《冰赋》:“睹颁冰之适至,喜烦暑之暂清。”北宋学者吕原明《岁时杂记》谓:“京师三伏唯史官赐冰,百司休务而已。自初伏日为始,每日赐近臣冰,人四匣,凡六次。” 清代镶黄旗文人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云:“京师自暑伏日起至立秋日止,各衙门例有赐冰。届时由工部颁给冰票,自行领取,多寡不同,各有等差。”(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