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草原云·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王树天) 7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全区中小学生校服质量与安全,营造规范有序的教育环境,自治区教育厅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校服管理全流程提出明确要求,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服务体系。 《意见》强调,规范校服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以学生健康安全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家长放心的原则,强化校服管理工作。根据《意见》,学校负责本校校服选购及学生着装规范制定,教育行政部门需建立校服管理制度,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信息,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则重点监管校服质量,严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与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年度质量检查,及时处理质量投诉线索。
在校服选购方面,《意见》明确四项重点要求:坚持集体决策,规范组建校服选用组织;依法依规采购,确保流程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落实“明标识”和“双送检”制度,建立质量“黑名单”;强化监督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建立售后长效机制。为便于操作,《意见》配套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选购指引》,详细规范从需求征集到验收评估的10个关键环节,实现选购全流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