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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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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春阳御府小区居民:入住两年多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日期: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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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新报讯(草原云·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张弓长  记者  范亚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然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春阳御府小区居民却发现,他们已经入住两年多的小区始终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这种情况让小区居民感到有些害怕。

  “2021年4月,我在该小区购置了房屋,2022年5月入住。2023年8月,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发现,小区存在消防设施不全、消防通道缺失等问题。业委会向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回复业委会:春阳御府小区竣工资料不齐全,没有进行竣工验收。”5月25日,春阳御府小区业委会主任孙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意味着小区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小区居民,生活在问题重重的小区,感到十分不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共有3栋居民楼共514套住房,现有居民近300户。“我们曾多次和小区的开发商鄂尔多斯市金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商,但开发商态度不是很好。”孙先生对记者说。据了解,居民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春阳御府小区并未进行竣工验收一事。得到的答复是:经查,该项目因竣工资料不全,未竣工验收备案,正在督促地产完善材料。

  5月2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鄂尔多斯市金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王平。他说,小区相关资料已向有关部门提交,大概再有一周时间就可以办理竣工验收。“鄂尔多斯市金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和我们取得联系。开发商组织竣工验收时,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督就行了。”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袁东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