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前同事,她掏出了防狼喷雾……
日期:04-12
新报讯(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郑慧英) 4月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西街派出所近日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 近日,西街派出所接到被害人庆某某报警称,自己在下班开车回家途中被辞职不久的女同事高某某用防狼喷雾喷射面部,并被其用随身携带的修眉小剪刀刺伤左侧腹部,高某某作案后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辅警立刻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因高某某作案时为夜间并佩戴口罩帽子,这给民辅警的调查增加了不少难度。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日的分析研判和调查取证,最终成功将高某某抓获。
原来,高某某因之前在工作中的小矛盾对庆某某怀恨在心,便动了报复心理。经询问,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