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国门下,书声琅琅;赣鄱大地上,红歌嘹亮。从“云端书信”到实地“手拉手”,从边疆口岸到革命老区,二连浩特市各族青少年交流网络正越织越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展青少年跨区域社会实践、研学游学和参观考察等交流活动,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作为我国对蒙古国开放的最大陆路口岸,二连浩特市以国家法律为遵循,将青少年交流计划作为“筑基”工程,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构建起纵横交错、内外联动的育人新格局,生动践行了法律要求。 “在顶层设计上,我们先后制定印发专项分工方案,理顺组织架构。近两年,全市累计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近40场次,参与青少年达2400余人次。”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斯日古楞介绍说。目前,该市已与浙江省丽水市、新疆阿拉山口市、江西省萍乡市等地的10余所学校建立了稳定的“手拉手”关系,各族青少年在共同学习、共同生活中,打破了地域认知局限,增进了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去年秋季,一支来自二连浩特市的青少年研学队伍跨越1500多公里山河,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的台阶上留下了坚实的足迹。在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同学们透过斑驳的文物,深刻领悟“党指挥枪”的建军之本;在井冈山,师生们踏过109级台阶,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每一步台阶,都是对历史的致敬。”二连浩特市第三小学的一名少先队员在心得中写道:“重走红军挑粮小道,我才真正读懂了‘传承红色基因’的真谛,那是流淌在我们血液里的信仰。”在江西省萍乡市,两地青少年互换红领巾、互赠礼物,民委部门也借此契机达成跨区域共建意向,让北疆的“石榴籽”与内地的“映山红”紧紧相拥。
针对边疆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现状,二连浩特市积极引入陕西师范大学优质资源,组织实施“红烛苗圃”实践育人志愿服务项目。这并非简单的支教,而是构建了“青少年交流成长营、国门学校教师专题培训、边疆边境红色研学、结对成长智慧教育”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2024年以来,200余名陕师大志愿者跨越千里,为边疆学子带来了科学启蒙、传统文化等特色课程。双方还利用数字技术打破时空壁垒,开展“云阅读”“云书信”活动。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累计服务边境师生350余人,并有7名学生荣获“何梁伯华—西部红烛希望奖”。这种“大手拉小手”的模式,正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合作和友爱互助”条款的生动践行。
随着国家法律的深入推进和地方的扎实实践,二连浩特市的青少年交流工作实现了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在社会影响层面,该市“北疆口岸石榴籽”研学活动被自治区民委列为2025年度“三项计划”典型示范培育项目,相关报道点击量累计超5万人次。在个人成长层面,正如一位家长所言:“孩子去了一趟井冈山,不仅懂了历史,更懂得了感恩,这就是民族团结教育带来的最大红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青少年交流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斯日古楞表示,该市将持续深化校地合作,擦亮“北疆口岸石榴籽”品牌,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青春力量。
从草原深处的琅琅书声,到井冈山上铿锵的誓言,二连浩特市的这些探索与实践,深刻诠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所倡导的方向,为法律正式施行后的深入贯彻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基层经验,也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青少年心中深深扎根。(王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