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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内蒙古日报

以正确政绩观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日期: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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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理应如此       上一篇    下一篇

  □韩成福

  核心提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是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

  ●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坚持学习、思考与实践的相互融通,达成真知、真信与真行的有机统一,在思想引导、能力提升、制度约束以及成效评估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等在执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也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迈上“十五五”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更好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需从党性宗旨层面切入精准把握。

  为民造福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目标。树牢正确政绩观,首先需回应“为了谁”这一关键问题。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真正的政绩,既不是用于自我标榜的“形象工程”,也不是服务于个人仕途晋升的“铺路石”,而是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民造福,需时刻将群众的“心上事”铭记于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唯有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方可确保政绩观不偏离正确方向。

  正确理解“树什么样的政绩”。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应该是能够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际成果。政绩既不能简单等同于经济增长速度,更不应是急功近利、盲目作为所形成的“数字政绩”或“虚假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开展工作,脚踏实地、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要考量经济层面的效益,更要权衡生态效益、长远利益和综合效益,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环境、透支未来发展为代价来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短视行为。

  实干担当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现路径。伟大事业都始于梦想、成于实干。正确政绩观要求摒弃“空谈玄理”,推崇“实干兴邦”。一是要实事求是,二是要真抓实干,同时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靠什么树政绩?这要求党员干部既要心怀远大理想,又要脚踏实地;既要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坦荡胸怀,又要具有“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对内蒙古而言,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正是实干担当最生动的诠释。

  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仅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更能够推动党员干部秉持科学的发展理念与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既旨在解决当前存在的急功近利、形式主义等问题,也将对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新征程上,唯有切实将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方可保障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唯有树牢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才能自觉将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落地、高效施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与政治站位的关键指标,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现实需要。内蒙古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然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在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如果党员干部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容易在推动产业升级时追求短期效益,导致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承载压力加大等问题。唯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有限的资金资源都用到发展的关键点、群众的急需处,才能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为长远发展积蓄持久动能。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如“文山会海”中“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督检考”里过度留痕的做法,以及基层所深恶痛绝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其背后均体现出政绩观的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从思想根源上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病根,使党员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时间与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办实事上。这不仅是为党员干部减负,更是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关键举措。

  多措并举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思想认识问题,更是需要付诸实际行动的实践命题。要坚持学习、思考与实践的相互融通,达成真知、真信与真行的有机统一,在思想引导、能力提升、制度约束以及成效评估等方面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强化党性淬炼,在“深学”中筑牢思想根基。理论上清醒是信念坚定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善学善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上取得新成效。各级党组织要分级分类组织集体学习,既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校准价值坐标,也要以反面案例为镜鉴筑牢思想堤坝。领导干部要常思“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时时叩问初心、事事砥砺党性,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确保政绩观始终与人民立场同频、与时代要求同步、与党的宗旨同心。青年干部要以理论清醒涵养政治坚定,以思想淬炼锻造行动自觉,在新时代赶考路上奋力书写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青春诗行。

  坚持实事求是,在“求真”中把握发展规律。秉持实事求是原则、遵循客观规律做事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基础。无论是推动工业经济转型,还是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推进生态建设,均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更不可盲目冲动、一拥而上。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在制定发展规划时,需充分考量地区的资源禀赋、承载能力、产业基础;在推动项目落地时,要科学论证其对环境和民生的长远影响,大力支持具有未来发展潜力的项目落地。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注重新旧动能转换的过渡衔接,确保发展稳健安全。

  突出为民造福,在“实干”中创造过硬业绩。要强化成果意识、交卷意识、报账意识,针对“十大民生工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具体实事,逐一跟进办理,逐项推动落实。要秉持开门搞教育的理念,使群众成为政绩的评判者,让学习教育的成效通过办实事的成果为群众所感知。要杜绝为图便捷而奉行“程序主义”、为应付检查而弄虚作假,做到“我部署的工作我验收成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取得实效。

  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长效”中纠治行为偏差。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远性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引领功能。对现有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优化革新,考核指标不应仅局限于经济指标,还应综合考量生态效益、民生改善、安全稳定等多方面内容。通过科学的考核机制,精准识别并重用那些真抓实干、致力于为民谋福祉的干部,发挥其榜样示范效应,以制度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另一方面,要健全约束与监督机制。对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的干部,应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问责。要细化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规定,使弄虚作假者无法从中获利,反而要承担相应后果。要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将不合理的工作负担从基层移除,使基层干部能够轻装上阵、专注干事。

  涵养境界胸怀,妥善处理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要妥善处理“显绩”与“潜绩”之间的关系,一方面,积极开展能让群众切实感知、直接受益的务实工作;另一方面,也要致力于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谋及长远的有益事业。要增强换位思考能力,强化协作互补精神,凝聚集体力量,秉持一以贯之的工作态度,坚持既定发展规划,切实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卓越业绩。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