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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兴隆巷派出所民警为社区居民讲解宪法知识。本报记者 王磊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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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王皓郝佳丽安寅东)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连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宪法精神从文本走向生活,让法治理念渗透社会肌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国家宪法日当天,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共同举办了送法进基层活动,通过法官讲堂、宪法知识竞答、学法游馆等,打造场景化、融合式的普法新模式,将法治宣传融入内蒙古自然博物馆这一文化阵地,使宪法条文变得更加可感可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法治宣讲、举办警营开放日、法治主题课进校园等多种互动形式,传播宪法精神;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针对市民们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热点问题,举办法治讲座;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兴安边境管理支队各边境检查站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为过往乘客讲解宪法内容,将宪法精神融入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