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2〕33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拟对原鄂尔多斯市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原鄂尔多斯市牧草种子管理站、原伊克昭盟牧草种籽公司)截至2021年5月1日之前形成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集中清理、核对及处置。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凡在上述日期前与我单位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债权人、债务人)。
2.申报时限:自本通知刊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3.申报方式:请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合同、协议、欠条、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单位指定地点申报登记。
登记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T5-24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88592
请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务必在上述期限内前来申报确认。逾期未申报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我单位将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