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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6日讯(记者白丹)8月6日,自治区政协围绕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召开对口协商会。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罗志虎主持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出席并讲话,自治区政协秘书长杨利民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作调研情况说明,部分盟市和旗县政协、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和特邀调解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健全制度机制、发挥委员作用、推动平台建设、提升调解实效等方面持续用力,站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高度全面提升工作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