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按照中办、国办有关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8月8日17: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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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小组
2024年8月2日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
中共呼和浩特市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委员会
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
中共额尔古纳市蒙兀室韦苏木委员会
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
赤峰市巴林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共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桑宝拉格苏木巴彦乌拉嘎查支部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绿化委员会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国营新华林场
中共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赛汗乌素村委员会
中共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东风镇宝日乌拉嘎查支部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讲师团
国家税务总局伊金霍洛旗税务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
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李一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三顺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孙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健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多布库尔猎民村驻村工作队队员
陈凤君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
齐晓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人民政府乡土人才孵化中心主任
那申乌日塔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巴雅尔吐胡硕人民法庭原庭长
张志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关慧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中心推广研究员
王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
宝音德力格尔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温都尔镇派出所教导员
尼玛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牧民
阿拉坦巴根那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研究员
孙金松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
何生海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