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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1日讯(记者帅政)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进入汛期以来,赤峰市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完成52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发现11座尾矿库存在16个污染隐患问题,其中7个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 据悉,赤峰市采取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自查自改、旗县区分局全面排查、市局帮扶指导的方式,全面开展汛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尾矿库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汛期环境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尾矿库环境应急准备,确保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防范化解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