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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一片果园流转费纠纷的“破冰”调解

日期: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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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8依法治疆       上一篇    下一篇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巴哈尔古丽·图尔荪

当看着眼前那对曾经互帮互助、如今形同陌路的乡邻,库尔勒市兰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金牌调解员依米旦木·吾吉艾合买提心里清楚,这不仅是一起果园流转费纠纷,更是对乡村邻里关系修复的一次考验。

兰干乡村民阿某有一片果园,由于自己年事已高,无力精心打理,便想通过流转的方式将果园交给他人经营。2025年4月,邻居吐某得知后,向阿某表达流转果园的意愿。考虑到都是乡里乡亲,知根知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果园流转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吐某以流转方式获得阿某名下果园的经营使用权,流转期限为3年,承包费总额为5.5万元,分两次付清,首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尾款于次年年初结清。

合同签订后,阿某依约交付果园,吐某也接手开始经营。然而,到了约定的付款时间,吐某却以果园产量未达预期、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迟迟不支付承包费。阿某多次催要无果,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紧张。

2025年7月,首次付款期限已过,承包费分文未得,阿某心中又急又气,于是他来到兰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纠纷涉及村民核心经济利益且双方都是同村村民,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为此,调委会指派依米旦木负责此案,并联动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介入,启动“人民调解+司法保障”多元调解模式。

初步沟通并不顺利。阿某情绪激动,强调合同白纸黑字,吐某必须履约;吐某大倒苦水,称极端天气导致果园减产、血本无归,请求宽限时间并减免费用。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

依米旦木深知,化解民间纠纷不能只讲法理,更要讲情理。于是先以拉家常的方式安抚双方情绪,讲述村里以往因小纠纷酿成大矛盾的实例,引导二人珍惜邻里情谊。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角度向二人阐释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

为进一步增强说服力,调解员邀请了村里老党员和熟悉果园经营的村民代表参与,客观分析果园实际状况,提供中立建议。多轮沟通后,双方态度逐渐软化:阿某表示愿适当减免部分费用,吐某也承认拖欠不妥会尽快筹款。

经反复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吐某当场以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支付5万元。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告知双方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协议签署后,吐某当场履行了大部分付款义务,诚恳致歉说:“之前是我不对,以后咱们还是好邻居。”阿某笑着回应:“没事,谁都有难的时候,以后果园要帮忙尽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