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位发起人: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商银行”)筹建已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筹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结合筹建工作安排,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决定召开新疆农商银行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就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11:00,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
新疆昆仑宾馆中楼二楼礼堂(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46号)
三、出席会议人员
(一)《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录》在册的发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代表;
(三)现场见证律师;
(四)其他邀请出席人员及会议工作人员。
四、会议出席要求
全体发起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新疆农商银行发起人。
自然人发起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发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法人发起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发起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情况报告》;
(三)《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四)《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五)《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六)《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选举办法(草案)》;
(七)选举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八)《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战略发展规划(草案)》;
(九)《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及未来三年涉农贷款发展规划(草案)》;
(十)《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草案)》;
(十一)《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草案)》;
(十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税务重组方案》。
六、会议联系人
关于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文件及本次会议相关事宜,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联系人:郭玮、沙娜娃·海尼;电话:15509996379、15999159955。
特此通知。
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