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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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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擅自转租房屋 预交的押金该不该退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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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8依法治疆       上一篇    下一篇


□贾永娇作

[案情]

哈密市伊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小张与房东王阿姨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下一间门面房,每年租金7万元,租期5年,押金1万元。合同写明:未经房东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押金。谁知刚租3个月,小张就悄悄把房子转租给别人。3年后,王阿姨才偶然得知真相。她当即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协商无果,王阿姨将小张告上法庭。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说法]

“小张未经王阿姨同意,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转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伊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韩光兰表示,王阿姨有权依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小张承担违约责任。那1万元押金,合同明确约定可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最终,法院判决解除王阿姨与小张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小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王阿姨返还房屋;王阿姨收取的1万元押金无需退还,作为小张的违约金。

韩光兰提醒,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转租、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房屋,务必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避免因擅自转租而承担违约责任。而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禁止擅自转租等重要条款,并在租赁期间关注房屋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一旦发现承租人违约,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生活中房屋租赁双方都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合同约定,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