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田纯才
■坚持现实导向、问题导向,聚焦依法治疆的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
依法治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基石。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坚持现实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聚焦依法治疆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
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依法治疆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通过法治手段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近年来,新疆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进一步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要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确保执法和司法公正、公平、公开。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支撑。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一体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方面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经营主体的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依法治疆取得的显著成就,不仅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和可靠保障,还极大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增强社会自我调节能力,推动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
进一步强化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支撑,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的法治化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提高治理效率和精准度。
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依法治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保证,要通过制度化方式,将民族团结的理念内化为各族群众的行为准则,外化为社会生活的实践规范,使民族团结成为可感知、可实践、可传承的现实力量。新疆通过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活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各族群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进一步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为契机,统筹地方配套法规的立改废释,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立法保障。利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发挥法治在民族工作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合法权益和平等权利,平等对待各族群众,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件。
突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领。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依法治疆是推动新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新疆制定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进一步突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领,要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切实落到实处,借鉴先进法治经验和管理模式,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聚焦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制定和完善资源开发、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立企业诉求响应机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巩固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根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制度型开放,要完善涉外法规体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根基。新疆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法治合作,推动区域法治化进程,提高涉外法治服务水平。
进一步巩固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根基,要结合新疆区位优势和开放需求,继续制定和完善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代表的涉外经济、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法规和规章,与国际规则对接,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要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合作和交流,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建立涉外法律服务窗口,探索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