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新疆汇和银行股权事项的公告
日期:08-09
根据国务院对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的工作要求,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本行将依据本次吸收合并清产核资结果与股东协商股权处理相关事项。请以下股东于2025年8月25日前,联系奎屯市财政局办理所持股权处理事宜。
股东姓名:巴杨、胡盛堂、蒲晓云、于文娟、白玉明、霍顺灵、钱定章、于香淼、陈春信、贾霖、钱惊宇、于振海、陈俊、蒋定仁、钱晓红、虞琼、陈美兰、蒋戟、邵德玉、袁宇、陈苗新、蒋培义、沈宝祥、展瑞民、陈双蕾、雷斌、师安运、张代祥、陈双玉、李辉江、孙明兰、张桂香、陈卫忠、李荣、谭冀云、张浩、崔铎、李卫民、王宝镛、张惠文、代玉洁、李文彬、王键、张建程、丁富林、李雨风、王满芝、张杰、董卫江、梁彪正、王妍、张金兰、窦晓群、林寿松、王永强、张留婵、杜风阁、刘殿章、王有仓、张佩兰、杜瑞萍、刘辉、吴爱丽、张树贵、冯秉霞、刘建雄、吴利蓉、张素俭、傅剑镔、刘军、徐红艳、张秀芝、高强、刘郑、颜军、张毅、谷晓兰、鲁廷珍、杨桂珍、赵玲玲、何梅贞、路吉丰、杨玮番、郑重、何彦成、骆发成、杨晓海、周俊儒、何长浩、马志忠、杨忠光、周颖颖、贺振中、尼岩青、姚连元、周永政、胡建仁、潘志远、于桂琳、朱达遵、胡晋涛、庞宪塘、于立勤、朱鸿飞。
注:股东须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件、持股证明。
地址:奎屯市北京东路18号;联系人:胥北令;电话:17309926826。
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