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债权人:
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24)兵06民终19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组成清算组并决定自主清算,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报债权,表外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具体申报要求及提交资料扫码获取或通过网盘分享的链接下载:https://pan.baidu.com/s/1BI7WHmXCnFJlJHMDjfqh6A?pwd=61ep;提取码:61ep。
联系人:李靖;电话:18909934500。
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