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截至6月底,新疆登记在册各类经营主体268.21万户(含兵团29.06万户),同比增长6.66%;上半年,全区新设经营主体20.18万户,同比增长9.71%。新疆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既彰显了发展韧性,更传递出市场信心。
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载体,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就业机会的提供者、技术进步的推动者。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对新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经营主体更具活力,既要厚培土壤,助其扎根生长,又要精准滴灌,让其开花结果。
以政策精准度激活发展内生动力。政策红利是经营主体的“生长激素”,从国家到自治区已出台一系列扶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的关键在于精准送达、有效转化。政策实施要避免“大水漫灌”,通过建立经营主体需求清单,实现“靶向施策”,让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
靠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发展舒适度。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的“空气和水”,环境越优,活力越足。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要复制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措施,推广“证照同办”数字化服务,让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事项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要强化法治保障,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坚决查处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给经营主体吃下长效“定心丸”。
借产业集群效应增强发展聚合力。单个企业的力量有限,产业集群的合力无穷。构建以特色优势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疆发展的优势所在。要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让经营主体在产业集群中互促共进。要建立产业集群常态化对接机制,让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补充大企业,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发展格局,让每个经营主体都能在产业链中找到自身位置、实现成长壮大。
用开放平台搭建发展新舞台。开放是激活市场的重要引擎,要让新疆的经营主体既能“扎根本土”,又能“走向世界”。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作用,支持企业对接国际市场,开展跨境投资和贸易。同时,要畅通“东联西出”通道,让新疆的产品更便捷地进入国内其他省份大市场,拓宽经营主体的发展空间,让更多企业在开放中获得新机遇、焕发新活力。
经营主体的活力,是新疆发展的底气。只要持续在政策精准、环境优化、产业协同、开放赋能上下功夫,就一定能让更多经营主体在这片热土上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