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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

日期: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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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5依法治疆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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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两则工伤法律咨询,集中探讨劳动者遭遇职业伤害时的权益保护难题。希望通过专业法律解析,帮助劳动者更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班途中接孩子受伤算工伤吗

乌鲁木齐市民马女士:我是一名公司职员,前几天下班后,我骑电动车去学校接孩子。在学校附近的路口,我被一辆机动车撞倒导致受伤,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在此次事故中无责。我听说下班路上受伤可以认定工伤,请问像我这样下班去接孩子时受伤了,可以申请工伤吗?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增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三个重要的部分:“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上下班途中”受伤要认定工伤的,必须是“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

您的问题涉及“上下班途中”这个方面,那接小孩算不算上下班途中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上下班途中”具体情形进行了罗列,其中第3项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接送小孩这项工作是日常生活中大部分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们往往在上下班途中顺带将小孩送至学校或接回家中,应当认定为从事日常生活所需的活动。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您在接小孩放学回家的路上遭遇非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是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的。

工作时间被同事打伤算工伤吗

阿克苏市民程先生:我在上班期间,和同事因为产生矛盾发生激烈争执,此时同事推了我一把,导致我撞到桌角,造成腰部受伤。请问在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是否算工伤?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您没有说产生矛盾的具体原因,是否算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伤害,且伤害与工作有一定关联,通常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因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例如因为工作原因,像工作分配、工作流程、工作矛盾等与同事发生争执,进而被同事打伤,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如下:如果打人行为是由于私人恩怨、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等引发,即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您自身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自己受到伤害,可能会阻却工伤认定。如果您有主动挑衅、故意激怒同事的行为,引发冲突并被打伤,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