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盼盼 杨斌 王瑞坤
夏日是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近日,我区多地出现野生动物获救助情况,表明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显著提升。
6月3日,在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7只国家“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绿头鸭在民警与牧民的帮助下重返自然。
当天,切木尔切克镇牧民多里坤江·吐尔逊在自家牛圈附近发现7只“野鸭子”正被野猫追逐。他立即上前将其转移到自家鸽子棚,并拨打阿尔泰山食药环分局阿勒泰派出所电话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确认,这些“野鸭子”是绿头鸭。经细致检查,7只绿头鸭身体无恙。
民警将绿头鸭逐一转移至保护箱,经过再次检查确认无恙后,来到附近开阔水域将其放归。
6月5日,于田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妥善处置2起野生动物救助警情,以实际行动展现生态保护执法效能。
当日12时30分许,食药环大队接到当地生产营战士报警,称在营区附近发现2只疑似猫头鹰幼鸟在地上蜷缩不动。大队立刻指派民警赶往现场,经鉴定,2只幼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纵纹角鸮,正处于幼雏阶段,不具备完全飞行能力,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返回途中,又接到另一起野生动物救助警情,称机场派出所民警巡逻途中发现路旁有1只飞行受阻猛禽。大队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发现在一株折断的枯树桩上有一只大鸟,确认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棕尾鵟,疑似飞行途中因左脚与树桩上的绳索缠绕在一起受困。救援民警小心翼翼将缠绕的绳索解除后,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外伤。民警随后将棕尾鵟和纵纹角鸮幼鸟一同带回大队,并根据其生活习性给予水食喂养。
经过短暂休养,棕尾鵟生命体征平稳。6月6日上午,食药环大队民警将其运送至适宜栖息地实施放生。纵纹角鸮幼鸟尚不具备自主摄食和躲避天敌能力,移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专业喂养,待其羽毛丰满、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再择期放归大自然。
日前,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田边境管理支队赛图拉边境派出所民警与游客协作,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鸢。
6月10日,一名游客在皮山县野外发现一只行动异常的大鸟,将它送到赛图拉边境派出所。民警查看发现,这只体长约30厘米的栗褐色鸟类虽无外伤,但精神萎靡、无法飞行,伴有呕吐、腹泻症状。民警立即联系皮山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救治。
民警初步判断其因误食不明食物导致身体不适。该大队对它进行了医治,并照料饮食,待它康复后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