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胡大敏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一些路段人行道上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停用多年,占地面积大,阻碍行人通行,站点周边垃圾多,影响市容市貌。”近日,网友“没昵称”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建议拆除停用的公共自行车停放点。
6月4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与迎宾路交会处附近,看到人行道旁的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设有一间约6平方米的房屋、一排车桩和广告牌,房间大门紧闭。“这个自行车停放点已停用五六年了,占着人行道,影响通行,应该拆除。”附近迎宾丽舍小区居民祝万清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来到卫星广场旁的中亚大道,看到人行道上的一个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已停用;在喀纳斯湖北路东一巷,记者看到停用的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周边有不少垃圾。
记者从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相关部门了解到,为倡导绿色出行,2014年至2017年,该区建设了45个公共自行车停放点,共投放了1200辆自行车。
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能拆除吗?记者与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站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也接到过相关建议,给相关部门和自行车停放点建设单位发过函,但站点是盘活使用还是拆除,一直没有确定。
记者随后又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投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市场开发运营部负责人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最近,我们接到上级部门拆除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相关辅助设施的通知,已开始拆除停放点的管理房间、车桩和广告牌,现已拆除5个停放点。”
这位负责人说,将优先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占用人行道问题突出的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设施,后期拆除偏远路段的停放点设施,“预计8月底完成辖区自行车停放点设施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