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流域已进入汛期和水利工程供水期,河流来水量变化无常,供水渠道水流湍急。为保证头屯河河道及渠道沿岸居民人身安全和单位的财产安全,沿线的企事业单位或居民禁止在河道及渠道内戏水、取水、向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等活动;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河势稳定、污染水源等活动;严禁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植树等活动。违者自行承担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河道、渠道、水库等危险水域进行游玩、下水游泳等活动,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请广大学生及群众务必提高警惕,自觉远离危险水域、河道、洪沟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头屯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