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王晨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连日来,新疆各地政法干警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项助农服务,快速解决群众在春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各地政法干警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涉邻里、边界、用水、用地等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尉犁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土地纠纷,既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兼顾“情理法”。
2023年冬,王某与朱某签订200亩土地流转合同,王某已支付大部分土地流转费,但朱某因种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流转手续。2024年夏,朱某起诉王某,要求其给付剩余土地流转费,王某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退还部分土地流转费,王某退还土地。若朱某未按时退款,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并由朱某协助办理相关权证的过户登记。
可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均未联系对方办理退款退地事宜。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朱某履行协助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
眼看今年春播临近,执行法官约见双方当事人,明确告知双方,此案若不能尽快协商解决,对双方均会产生不利后果,并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朱某退钱、王某退地,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政法干警在走访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近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走进昌吉市佃坝镇地膜生产车间和蔬菜育苗大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检察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刚才签的这份合同有没有不规范的地方。”一见到检察官,地膜生产企业负责人便拿出一份合同,请检察官“把脉”。检察官耐心解答,并针对公司用工、经营生产、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向公司负责人和员工开展普法宣传。
在佃坝镇土梁村蔬菜育苗大棚,检察官向种植户宣讲农资购置、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醒种植户购买农资时,务必查看供应商资质,签订正规合同,保存好购买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策勒县司法局联合策勒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健康有序、安全放心的农资市场环境。
在辖区农资销售门店,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农资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仔细核查农资产品的进货渠道、经营台账等,确保农民买上“放心种”,用上“放心药”,施上“放心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