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和田河水利管理中心关于押金清退的公告
日期:12-25
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要求,塔里木河流域和田河水利管理中心(原塔里木河流域和田管理局)现对2015年至2023年间所收取的各类砂石料回填保证金、清障保证金、穿河保险金、违约保证金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押金进行清退。然而,至今仍有部分单位未能与我中心取得有效联系。为妥善完成各类押金清退工作,请尚未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的单位,在看到本公告后于2025年1月31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1.交纳押金收据;2.退押金申请书;3.河道恢复原貌验收单(或水政水资源科出具的有效证明);4.退款银行账户信息(A4纸打印);5.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7.退款收据;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与我单位联系办理押金清退事宜。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37号;联系人:刘东博;电话:18719994902。
塔里木河流域和田河水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