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根据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本行定于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24年12月4日11:00;
(四)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五)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的本行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登记在本行股东名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座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审议增补李强先生担任天山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证明及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证明及复印件进行登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金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2月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00—13:30,15:30—18:00;
(三)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7号;邮编:83006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1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会议资料请向本次会议联系人索取,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刘晓静;电话:0991-4627301;
传真:0991-4627717、4618059;电子邮箱:277175654@qq.com;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7号。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