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和硕县矿产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和硕县华恒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硕华恒公司”)强制清算,指定新疆首邦律师事务所组成和硕华恒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和硕华恒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硕华恒公司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交付财产。清算组联系人:陈晓娟、彭安乐;电话:13579016333、13779655222;地址:库尔勒市光明路欢乐海岸二号楼24层新疆首邦律师事务所。
和硕县华恒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