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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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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来了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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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8依法治疆       上一篇    下一篇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庭审质效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也更高了!”10月18日,新疆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江在刚刚结束一场庭审活动后,对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进的“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称赞有加。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提高人民法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推进“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充分释放改革活力,为审判事务赋能增效。“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新模式如何运行?适用哪些案件?录音录像能否替代法庭记录?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采访。

庭审记录改革带来全新体验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审团队开启了一次特殊的庭审。与以往的庭审不同,这一次,整个庭审现场看不见书记员记录的身影,也听不见书记员快速敲击键盘的声音。

“身处科技法庭,法庭纪律宣读完全由系统自动播报,整个庭审全程科技感十足,感觉很好!”一方案件代理人周文文说,审理案件的全流程,都能直观、高效、精准呈现。

何为“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吴波介绍,根据2017年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是在开庭前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以录音录像和庭审语音自动转写代替传统书记员手动记录的方式完成庭审。系统具备中断检测、音频单独存储等多种备份预警机制,全程无需书记员参与,同时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庭审音视频及文字记录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该模式目前主要应用于速审团队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当存在关联的案件共同审理时,需频繁核对整理多条证人证言,可采取书记员到庭但不参与记录笔录模式,书记员协助法官完成证据展示等辅助工作。

“‘无书记员记录’模式并不是让书记员无事可做,而是把他们从繁杂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更加专注地配合法官完成相关辅助性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介绍,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深度服务审判工作的模式,引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在审理的案件中使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受到当事人的广泛称赞。

“无书记员记录”与书面记录法律效力是否一致?面对部分当事人的疑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第二庭负责人潘涛解释,虽然与人工记录的方式不同,但“无书记员记录”与书面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能够杜绝人为主观因素,能更加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庭审现场,既消除了当事人的紧张感、让当事人能够更加从容发言,又可以让办案人员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其他工作中,极大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

那么刑事案件的审理适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吗?

前不久,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庭前,法院充分征求公诉机关、被告人意见后,全程采用录音录像“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

“这起案件的审理为刑事案件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改革提供了示范和探索,很大程度上推动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庭审的便捷化、智能化、无纸化。这也意味着人民法院正在有序推进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改革工作。”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院长梁剑说。

庭审笔录“智变”为审判工作减负

在传统的书记员人工速录模式下,书记员当庭对当事人所陈述的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受人工录入速度所限,需要在庭后花费大量时间核对笔录内容,逐页签字确认,耗时耗力。

如今在多种硬件设备的支持下,“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打破传统庭审模式的局限,庭审现场记录是通过语音自动识别进行文字转换,录入速度由人工输入的每分钟80—120个字提升到每分钟250—350个字,以往庭审中法官需要放慢语速、停顿等待书记员记录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法官魏亚冰告诉记者,庭审语音记录对普通话的识别准确率达95%以上。法官通过系统实时操作,只需简单修改和删除笔录中的少量口语信息,保留关键内容。庭审结束,完整庭审笔录能够同步形成。在没有书记员记录的情况下,仍可顺利开展庭审活动,有效减少了书记员跟庭时间,解决司法辅助力量不足、书记员工作任务过重等问题。

10月19日,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由于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魏亚冰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顺利完成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当事人的观点也被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完整详实地记录下来。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确认庭审笔录无误后离开了法庭。

“法官的效率好高啊,关键是隐形的‘科技书记员’代替了真人书记员……”这样的速度和效率令案件被告代理人宋婷婷惊讶不已,她随手将这次高效的庭审感受发在社交平台上。

目前,乌鲁木齐市法院已实现了通过数字庭审系统,调阅“无书记员记录”模式的实时庭审笔录、庭审画面、本次或本案件历次审理的电子卷宗等内容,在电脑屏幕进行分区显示,一屏三用,无需翻阅厚重卷宗即可快速厘清案件始末,为审判工作减负。

随着“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在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普及,越来越多当事人真实感受到来自法院数字改革的“红利”。多次参加庭审的建筑承包商阿不都合力力·木塔里甫说:“以前一个案子一开庭就是半天,现在一两个小时就能结束,对我们小企业主来说,真是太友好了!”

以数字法院建设保障公正与效率

目前,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共有192个科技法庭全部配备了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不仅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探索,也是该院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

吴波介绍,新疆地广人稀,数字法院建设对当地群众来说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除了采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外,目前乌市中院还建成了互联网庭审通道22条,2023年乌市两级法院通过互联网开庭3226件;联合国内人工智能头部企业,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永丰渠人民法庭为试点,探索研发了多语种语音智能转写和翻译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攻克庭审转写翻译难关,解决了多语种案件庭审和诉讼文书翻译问题。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如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张明表示,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以“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数字之翼进一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实现科技服务司法公正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促进审判工作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