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08-29
下列机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核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机构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开区玄武湖路自贸支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经开区玄武湖路自贸支行。业务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及经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经营的业务。批准日期:2024年8月21日。机构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1097号爱地商务快线中心1栋商业办公楼商业101、108、109、110、111、112、117、118、119号。机构编码:B0007S265010006。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证日期:2024年8月23日。许可证流水号:01087106。联系电话:0991-7659851。以上信息可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birc.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