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务必到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办理账务核对事宜,逾期后果自负。新疆路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众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联系人:夏国强;电话:0902-2233513、18999686935。 特此公告。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8日
请以下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务必到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办理账务核对事宜,逾期后果自负。新疆路迪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众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联系人:夏国强;电话:0902-2233513、18999686935。
特此公告。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