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字[2024]3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乡;2.项目规模:控制灌溉面积2.43万亩,新建输水管道3条及附属配套建筑物,总长28.85千米,其中:一干管长度16.55千米、二干管长度3.72千米、一分干管长度8.58千米,管径为DN1200~DN315;新建灌区信息化自动控制系统1套,对灌区原有抗旱机电井维修改造;本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3.招标内容与范围:(1)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3113001001;标段(包)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工期要求:23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程的建设,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并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为发包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含建设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相关附件和项目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涉及的项目专题报告);(2)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3113001002;标段(包)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监理标段;工期要求:23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招标项目施工(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平行检测(二检);(3)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3113001003;标段(包)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标段;工期要求:23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施工、原材料等质量进行检验检测;(4)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3113001004;标段(包)名称:和田地区民丰县安迪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工期要求:23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工程量审核、单价审核、预(结)算审计、投资控制、财务决算、合同履行等全过程跟踪审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须满足该要求),近3年至少有一项水利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业绩均可接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能力;(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具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含综合监理或监测评估)和平行检测(二检)的相关技术能力,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能力;(3)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能力;(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工程造价经营范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4)信息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自动控制、电子工程、系统集成、自动化、信息化、计算机、机电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类(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监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3项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6)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7)全过程跟踪审计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担任过水利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负责人的经历;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水办[2023]389号文相关规定: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自治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设计、施工、信息化)投标,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接受联合体(工程造价+会计师事务所)投标,联合体须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如一家单位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招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中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28日;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0:30;2.递交方式:开标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监理标段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六、开标时间及方式: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10:30;2.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监理标段为“不见面”电子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八、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10号;联系人:陈端午;电话:0903-675008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四小队218号;联系人:周亚果;电话:0903-251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