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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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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7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库车县天远环保废机油收储有限公司:

因无法通过你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向你公司送达库自然资责动字[2024]02号《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内容如下:

《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

库自然资责动字[2024]02号

库车县天远环保废机油收储有限公司:你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取得位于库车市东环路东侧、规划道路南侧(中原石化有限公司用地北侧)的263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核实,我局管理人员多次催促你公司开工,但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动工建设,造成该宗地闲置至今的行为,违反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务必于2024年3月23日之前动工建设,于2024年4月30日建设完成。建设规模须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529232018B01326)中第三章第十三条约定的建设规模,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在网上予以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你公司自行承担。特此公告。联系人:艾合买提·吐尔地、陈思思;电话:0997-7122577。

库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