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克孜河南岸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第一标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伽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伽发改投资[2024]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国债资金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与内容:施工第一标段:桩号:0+000-9+500段,渠道长度9.5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4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节制分水闸1座配套闸房、机电及金属结构,分水闸一座配套闸后土渠及建筑物、金属结构,钢渡槽2座,在桩号5+588改建管理站1座(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第二标段:桩号:9+500-19+000段,渠道长度9.5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6座(不含交通桥),分别为分水闸1座配套闸后防渗渠及建筑物、金属结构,钢渡槽1座,排渠倒虹吸3座,管线交叉建筑物1座(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监理第一标段:对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监理资质、环境保护监理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高级职称,以及由自治区水利厅或水利部、注册地所属省区市水利厅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有类似工程监理或管理经验;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伽师县水管总站;联系人: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电话:15009941016;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灿灿;电话:1779955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