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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招标公告

日期: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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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玉龙喀什镇(19+350~20+998)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E6532003923003073001)。一、招标条件: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玉龙喀什镇(19+350~20+998)段防洪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3073001)已由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市发改项目[2023]246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及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招标代理为新疆智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和田市;2.项目规模:玉龙喀什河右岸新建防洪堤1648米;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1: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3073001001,标段(包)名称: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玉龙喀什镇(19+350~20+998)段防洪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其他条件:(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有限制市场准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4]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的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月27日;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0:30;2.递交方法: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0:30;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七、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和田市水管总站;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联系人:游小花;电话:0903-782527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屯垦西路47号玉泉大厦1号楼3单元601室;联系人:杨永清;电话:0903-782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