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阿克苏纺织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融资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阿克苏纺织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二次,招标代理机构为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qzh-2023-004-1;2.项目名称:阿克苏纺织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二次;3.最高限价(如有):承销费率不超过本次债券实际发行规模的8.5‰,最终发行额度以相关监管机构批复文件为准;4.招标需求:选取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为准;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债券存续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有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认可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3.须有经营债券期货业务许可证;4.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截止到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近3年内(本项目开标前)的以下证明:(1)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者(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4日至2月8日(每日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相关证书(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无法到达现场,须将以上资料原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邮件至820134655@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7日11:00;2.地点: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5层(阿克苏市公证处)。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日报》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新疆日报》。项目如在时间或内容上调整,只在《新疆日报》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阿克苏纺织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上海路南侧纺城发展大厦5楼;电话:15292344445;2.采购代理机构: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栏杆街道迎宾社区解放北路3号国泰城市·公馆c座1单元16楼;电话:0997-2590125;1809777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