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2023年—2024年水利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林业设计服务单位及库车市2024年度水利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经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库车市境内;(2)项目概况:对库车市2023年—2024年水利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林业设计及库车市2024年度水利项目第三方检测;(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库车市2023年—2024年水利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林业设计服务单位,服务内容:涉及办理使用林地和草地的所有内容及其他配合服务;第二标段:库车市2024年度水利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服务内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针对2024年新实施各类水利工程[包含防洪工程(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内陆河治理项目、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工程、供水保障工程、水土保持等项目]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管材、钢材、水泥、混凝土骨料、水泥砂浆等涉及水利建设项目所有使用的原材料及土方、混凝土试验等,并根据试验结果判断、分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做出分析报告;质量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应符合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竣工验收资料要求;(4)设计质量要求:按照使用林地(草原)审批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行业部门审查和审批,达到项目使用林地草原要求;(5)第三方检测质量要求:满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完成林地(草原)林业可行性报告编制及其配套服务等满足本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所需的资格和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3)第一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第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关专业(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质量检测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 tps://ggzy.akszwf w.cn/aks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根据《关于阿克苏地区实施“不见面”开标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10:30;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将PDF格式投标文件压缩加密上传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4)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克苏地区水利局、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tzgg/20210514/26cdc4de-5a1a-45d9-99d5-3f3b56447062.html)准备本次投标工作。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及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地址:库车市天山东路55号;联系人:吴静;电话:18758138256;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201室;联系人:李丹;电话:1869906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