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记者/闫晶晶 王玮
党的二十大对包括农业强国、乡村振兴在内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并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释放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信号。农业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护航农业绿色发展,通过高质效履职依法保障农业用地,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兵团检察人孜孜以求的目标。
减白助绿
促推农业绿色发展
在兵团采访途中,一路可见“田成方、渠相连、路成网”的现代化农业繁荣景象。地处南疆的第一师是棉花、水稻的主产区,田里的棉花已结出累累硕果。记者注意到,种植棉花的田地上,都覆着一层薄膜。别小瞧这薄薄一层膜,第一师7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了向记者介绍,薄膜因具有保温、增肥、防草等作用,被大量用于农业生产中。
但是,在提高种植效率的同时,这层薄膜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果不及时回收农用残膜,残留在土壤中的塑料薄膜难以降解,将形成大面积“白色污染”,不仅不利于农作物生长,还会导致农作物减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一师分院发现土壤中的农用残膜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线索后,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分别交由阿拉尔垦区、阿克苏垦区、沙井子垦区三地检察院立案办理。
三个基层检察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辖区团镇连队的田地、排碱渠、林带散落着大量的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农耕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张彦姣介绍,这些农业废弃物破坏了土壤结构,降低了机械播种质量,导致农作物减产。同时,残膜中的塑化剂释放到土壤中,还会对农作物造成污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抽样检测结果显示,相关土地残膜已达到四级严重污染(30公斤以上/亩),严重违反了农业、土壤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团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田间地头堆放的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及时进行有效清理;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禁止在春耕春播时期,对回收的残膜进行掩埋或焚烧;合理布局回收网点,通过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指导,帮助其科学处置农业废弃物,从根本上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保护农业生产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三个团镇党委第一时间对残膜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采取了源头控制降低回收难度、健全网点保证回收率、强化行政监管保证捡拾率等举措。经过整改,三个团镇设立残膜回收站6个,回收废旧残膜360余吨,治理被污染耕地19万余亩,地膜回收率达到90%。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兵团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志斌表示,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形成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益的良好局面。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2020年9月10日,喀什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第三师46团有关连队存在就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垃圾储运设施缺失、现场脏乱等现象,严重污染环境。
喀什垦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46团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疏管、漏管行为,致使连队垃圾处理不规范、不及时,直接影响团场的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该院向团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团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督促环保部门积极履行具体环保职责,督促连队加强对垃圾的日常管理,制定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案,限期整改肆意倾倒垃圾和垃圾储运设施不健全的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46团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立即组织整改,逐步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兵团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涉农类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公益林和草原8000余亩;督促保护被污染土壤1.8万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8万余吨;要求生态环境损害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84万余元。
兵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光表示,兵团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找准检察职能与“三农”工作的契合点和着力点,通过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积极推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服务。 (据10月29日《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