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河色满乡一村桥至三村桥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河色满乡一村桥至三村桥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喀地水字[2023]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0.0%,地方自筹60.0%,项目法人代表为王艳,招标人为喀什市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市境内;2.项目规模:保护色满乡、荒地乡2.1万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和2.9万亩耕地,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60立方米/秒;吐曼河左右岸布置防洪堤总长7.622公里,其中:左岸长3.822公里(桩号:32+408-34+935、35+060-36+052、36+106-36+409),右岸长3.8公里(桩号:32+408-34+942、35+059-36+046、36+112-36+391),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型;3.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包)编号:E6531003908001205002001,标段(包)名称: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河色满乡一村桥至三村桥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二次),工期要求:80天(日历日),标段合同估算价:2500.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吐曼河左右岸布置防洪堤总长7.622公里,其中:左岸长3.822公里(桩号:32+408-34+935、35+060-36+052、36+ 106-36+409),右岸长3.8公里(桩号:32+408-34+942、35+059-36+046、36+ 112-36+39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近5年有1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水利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0:3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监督部门:喀什地区水利局。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喀什市水利站;联系人:曹强;电话:1669958252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耿龙祥;电话:13139633980;监督部门:喀什地区水利局;监督电话:0998-253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