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素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仲裁委员会受理尔布子(身份证号:513435197010201479)与新疆素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博劳人仲字[2023]112号),申请人诉请与你方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因你方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3年11月5日11时30分在博乐市锦绣路4号博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仲裁委员会将作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