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二次)已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备案。招标人为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为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2.工程规模:新建De200-De315中压A燃气管道约13.6公里及燃气管道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65300023021700035003;标段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天然气管网工程(二次);招标范围:新建De200-De315中压A燃气管道约13.6公里及燃气管道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工期:90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格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无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及降低工程质量、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等信誉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配套班子人员齐全;(3)疆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请到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价格:每标段每套售价0元。五、投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0:30;2.投标地点: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交易平台拒收。六、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2.投标人请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证书等投标相关事宜,CA证书办理请联系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显亮、朱文豪;电话:13394908298、15850713765),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因投标人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项目具体开工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定标方式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克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夏先生;电话:1869080619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锦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69080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