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洛克乡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防洪堤建设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二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叶发改[2023]27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代表为熊磊,招标人为叶城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叶城县洛克乡;2.项目规模:修建防洪坝2.75公里及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工期要求:81天(日历日),标段合同估算价:710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修建防洪坝2.75公里及附属设施(本工程施工图及清单范围所有工作内容)。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投标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处于被执行期或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期内;(5)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13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0:3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监督部门:叶城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998-7289360。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城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联系人:熊磊;电话:15003080898;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亚男、杨芳;电话:13369891260。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