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河喀拉塔斯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河喀拉塔斯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阿勒泰地区水利局以阿地水规字[202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阿勒泰市水利工作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砼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1)标段划分:本工程本次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1个施工标段;(2)招标范围:监理标: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施工标:完成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河喀拉塔斯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重要险段、保护对象集中段治理;修建左右岸护岸、防洪堤工程总长3.3公里。3.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①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②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8日至8月7日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费用: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①监理标:2023年8月7日10:30;②施工标:2023年8月7日11:0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工程实行“不见面”电子评标。6.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阿勒泰市水利工作总站;联系人:刘美玲;电话:18690610765;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砼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分公司;联系人:刘明娟;电话:1860906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