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市发改备案[2023]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法人代表为玉素甫·克尤木,招标人为喀什市兴水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色满乡、荒地乡、帕哈太克里乡;2.项目规模:更新改造管道193.462千米(其中:DN250的8.185千米、DN200的11.882千米、DN160的25.267千米、DN110的20.630千米、DN90的32.026千米、DN75的36.814千米、DN63的58.659千米);管材为PE100级,压力等级为1.0Mpa;新建交叉建筑物306处(其中:穿路296处、穿渠10处)、阀门井362座(其中:排气井28座、泄水井30座、减压井7座、自动化监测井91座、闸阀井206座),95处流量监测、压力监测及信息入网;配套DN25入户管43.527千米及相关配件;3.招标内容与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管材采购):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的资质和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和财务状况,在技术力量和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企业根据《关于查询农业节水灌溉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所供的管材被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PE管生产经销及售后服务能力,且具有类似业绩的生产厂家;第四标段(自动化采购及安装):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已完成的项目中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前维护、移交并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和本次采购设备紧急服务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第五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第六标段(检测):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石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持有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第三标段(管材采购)、第四标段(自动化采购及安装):拟派出的负责人有负责过相应产品的销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的经历;第五标段(监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第六标段(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投标其他条件: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投标其他条件为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至8月2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0:3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监督部门:喀什市水利局。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喀什市兴水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强;电话:1669958252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强;电话:18199532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