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部门回应:养护责任单位应修剪
日期: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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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叶晓敏
进入夏季,树木快速生长,茂密的枝叶美化了环境,但有时过于繁茂也会带来不便。
6月初,网友“元元”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反映,窗外茂密的树枝树叶影响自家采光。
记者联系“元元”得知,她家居住在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505号恒昌恒晟小区,小区紧挨一条市政道路,道路一侧生长茂盛的大树完全挡住了阳光,影响居民家采光。“这棵大树年年给我们带来困扰,但不知道该找谁解决。”“元元”说。
“元元”在“石榴云12345问政”留言板反映问题第二天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园林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就与她取得联系,随后对道路一侧的树木进行了修剪。
网友“管闲事”反映,乌鲁木齐市延安路上部分树木的树枝遮挡路牌,还剐擦到了过往的车辆。6月9日,记者来到延安路,看到部分大树的树枝过于繁茂,不仅遮挡住了路牌,还剐擦到了过往的旅游巴士、公交车等大型交通车辆的车顶。
记者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园林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近期会对道路两侧茂密的树枝进行修剪。
对于网友反映的此类情况,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园林管理局)园林管理科科长李字章。李字章介绍,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李字章说,在居民小区里,小区物业负责树木的养护,可对树木进行一般性修剪,如果修剪改变树形或者因病虫害等原因需要重度修剪的,则需要在乌市林草局(园林管理局)的指导下进行。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其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城市主次干道、公园、小游园、防护林等公共绿地由乌鲁木齐市市级或属地园林部门进行管养,定期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