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一至第三(施工)标段、第四(监理)标段、第五(检测)标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已由民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字[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2.项目规模:项目区总面积2.08万亩,设计灌溉面积为1.99万亩,沉砂调节池总容积为387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由引水工程、沉砂调节池工程、灌区输水管三部分组成,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引水工程包括新建引水闸1座、预沉池1座(总容积为6.83万立方米)、引水渠2.08千米;沉砂调节池工程由进水渠、池盘防渗、大坝、放水涵洞组成,沉砂调节池总容积为387万立方米;灌区输水管总长5.6千米,配套建筑物62座;3.招标内容与范围:(1)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648001001,标段(包)名称: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一(施工)标段,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2)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648001002,标段(包)名称: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二(施工)标段,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648001003;标段(包)名称: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三(施工)标段,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4)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648001004;标段(包)名称: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四(监理)标段,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一、二、三标段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平行检测;(5)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648001005;标段(包)名称:民丰县2023粮食产能提升项目萨勒吾则克乡片区场外水利工程第五(检测)标段,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施工、原材料等质量进行三次检验检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第一(施工)标段、第三(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第二(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3)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上标段均须为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测、监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第一(施工)标段、第三(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疆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第二(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疆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第四(监理)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类似项目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第五(检测)标段: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经营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6月9日至7月3日;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0:30;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检测标段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六、开标时间及方式:1.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10:30;2.开标方式:检测标段线下纸质开标,其他标段为“不见面”电子开标;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八、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民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地址:民丰县买迪尼也提东路10号;联系人:陈端午;电话:0903-675008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4组218号;联系人:周亚果;电话:0903-251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