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日期:04-25

网络债权人会议参会指引
本院于2022年6月1日,裁定受理新疆如意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如意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因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区域范围较广,为减少债权人参会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全体债权人能够及时、顺利参加债权人会议,充分行使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管理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三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公告等方式将表决结果告知参与表决的债权人”之规定,本院定于2023年5月10日11:00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新疆如意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11:00前通过登录破易云平台(登录方式:方式一:手机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方式二:电脑浏览器访问www.poyiyun.com/登录后选择“债权人”角色,参与会议,本案件识别码:112718)参会。本次会议开始前3日,管理人将会议资料文本上传至破易云平台,请债权人及时登录破易云平台下载查阅。后附“债权人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参会指引”二维码,扫码即可获取详细参会步骤。特此公告。